白河县图书馆
读者意见收集和反馈制度
为强化白河县图书馆监督管理力度,提高读者服务质量,架设县图书馆与读者沟通的桥梁,切实维护读者的正当合法权益,决定建立和完善读者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,广泛地听取读者意见,根据我馆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白河县图书馆读者意见处理流程
1、在馆门口设有读者意见箱,服务窗口设有意见薄,工作人员登记读者意见并及时反馈读者意见。
2、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和网站上公开服务投诉电话0915-7826800,设公开信箱,安排专人负责对投诉者所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做好记录。
3、面对面征询。利用“读者服务问卷”、“读者座谈会”和“访谈”等形式征询读者意见或建议。
二、意见处理及反馈
1、对于收集的意见或建议,实行“首问责任制”,能当场回复的立即回复,能解决的当场解决。
2、部门、个人收集的意见或建议不能当场回复、解决的,及时报办公室,向读者说明。办公室按照意见或建议类别向馆长报告,经会议研究,“立整立改”事项应在一周内反馈情况。其它事项处理意见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情况。
3、对收集的意见或建议汇总整改、处理后,将整改措施、处理意见和结果在图书馆网页“意见反馈”栏和大门LED屏滚动通报。